104學年度第1學期尚未完成學雜費補繳, 請儘速補繳單

公告日期: 2016-01-05
 一、     提醒尚未完成本學期加退選後應補繳費者,請儘速憑補繳單【遺失者,請先至財務處補開單】至學校出納組繳費【淡水校園B304室、台北校園105室、蘭陽校園CL312室】。

二、     未完成補繳者,將無法辦理新學期預選課程及註冊作業、畢業生不得領取證書。

三、     如有疑問可洽財務處詢問,校內分機 2067